东北大学“三年一万人”计划博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修佳夫发布时间:2026-04-30浏览次数:671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实施企业在职骨干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三年一万人”计划的通知》(教研厅函〔2026〕4号)要求,东北大学作为实施单位,面向定向合作企业,开展“三年一万人”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面向指定企业与关键领域:

专项班关键领域

合作企业

招生人数

专业领域

战略性矿产资源

中国雅江集团、中国宝武、中国五矿、中国黄金、山东黄金

30人

085705矿业工程

085902水利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新材料

鞍钢、中国宝武、中铝集团、中信集团、湖南钢铁集团

30人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3冶金工程

人工智能

金川集团、新松机器人、国家电网、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30人

085406控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404计算机技术

         注:招生人数及专业领域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教育部专项计划要求适当调整,最终以正式录取名单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经所在企业审核同意推荐后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属于本次招生专项班合作企业在职员工,且为企业重点攻关项目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与东北大学需具有项目合作基础,有在研或预研项目。

3.满足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2026年7月30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企业在职人员;或符合东北大学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要求的人员。

4.身心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三、报考流程

(一)通过企业审核推荐

由企业人力资源部或企业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院负责审核推荐。

(二)网上报名

通过企业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学校将给予系统报名权限,请等待后续通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7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平台: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后续通知),完成注册、信息填写等操作,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考导师:报考前需与具有工程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详见研究生院招生办东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沟通,确认在研项目或预研项目事宜,并将报考导师名单报送企业负责部门。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并于面试当天带至现场。

1)东北大学2026年“三年一万人”计划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应届在职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两封报考专业相关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撰写推荐信;

5)与东北大学在研或预研项目文字介绍(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关键难题、合作导师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东北大学联合各合作企业成立联合招生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企业推荐意见等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考核,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拟定于2026年5月下旬。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考核形式: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理论、外语能力、学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五部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部分不计入总成绩,其他四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五、考核录取

在满分100分的各项考核中,各部分考核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考核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部分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工作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考核成绩,按同一志愿(同一企业、同一专班)合格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完成招生计划人数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学术科研部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学制及学费

1.学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经学校批准休学和保留学籍的研究生,复学后最短学习年限须相应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6年,学位申请的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8年。

2.学费: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2万元/年。

七、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2.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2.本次招生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存备份。

3.有关招生工作的后续通知(如准考证打印、考核具体安排等),将通过邮箱或短信发送,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本招生简章由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东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年一万人”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李老师024-83687557/83682388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东北大学2026年“三年一万人”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